平潭综合实验区公安局关于实行酒醉驾举报奖励机制的通告
来源:安博体育 发布时间:2025-11-08 15:21:16
为进一步加强酒醉驾违法综合治理能力,坚决预防和遏制涉酒事故的发生,自通告发布之日起,在实验区范围内实行酒醉驾举报奖励机制,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酒醉驾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。奖励机制具体如下:
举报人举报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线索经查实后,根据驾驶车辆类型和违法严重程度,给予举报人不同金额现金奖励。其中:查实属醉酒驾驶汽车类机动车的,每起奖励2000至3000元;属醉酒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,每起奖励500至1000元;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,每起奖励300元。
(二)举报时,应尽可能详细提供发现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的时间、地点、车辆类型、车辆号牌号码以及车辆行驶方向等情况。
(三)对举报线索采取首报奖励机制,对多人举报同一起酒醉驾违法行为的,只奖励第一举报人。举报顺序以公安机关接听举报电话时间为准。
对故意捏造事实诬告、借机敲诈勒索或弄虚作假等骗取奖励的,公安机关将依法给予处罚;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人民群众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行为,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保护,对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和打击报复举报人的,公安机关将严厉查处,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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